【國際扶輪3501 地區2021-22 年度地區社員研討會 2021.11.07 新竹港南艾茉爾會館】
1905年2月23日第一個扶輪社在美國芝加哥誕生-芝加哥扶輪社(Rotary Club of Chicago ),有四位社員,從事律師工作的保羅·哈里斯(Paul Harris),從事煤炭經銷商的Silvester Schele,從事採礦工程的Gustave Loehr,從事裁縫生意的Hiram Shorey。100多年後,全球有3萬5千多個扶輪社,約120萬社員,真是世界奇跡。
這是扶輪創始人保羅·哈里斯當初沒想到的,有理想就要去實現,奇蹟就會發生。
扶輪社的經營和諧第一,和諧最為重要。和為貴,有和諧才能團結,才能發展壯大。有不同意見,要多溝通,多協調。扶輪社有紛爭,傷害很大,可能造成社的分裂,一定要事先預防與避免。
社長對理事會的提案尤其要重視,先看議案是否可行,有爭議的案子不要提出。當理事會對議案討論引起爭辯時,社長可以宣佈停止討論,先溝通協調,下次再議。理事會最好能共識決,全體通過,最好不要動用表決,分裂成兩派,引發扶輪社的分裂。扶輪社一但分裂,要再復合,就不容易。
扶輪社要永續經營,一定要有策略與方法,擬定短、中、長期策略目標,撿視扶輪社發展現況的優點與缺點。
扶輪社在發展過程中都會遇到問題與瓶頸,所以要預先發現問題,解決問題。
策略委員會的組成由各社決定,通常包括社長、社長當選人、副社長-連續三任社長與多位前社長。
社員發展的重點是強化現有的扶輪社,增加社員人數。
RI社長梅塔(Shekhar Mehta)教我們「每人邀請一位新社員」(each one, bring one) ,邀請自己的朋友加入扶輪社,有友誼作為基礎,容易照顧與續留。總監積極鼓勵寶眷入社與扶輪第二代入社,成就美好扶輪家庭。寶眷一起參加活動,就是社友。資深的社鼓勵扶輪第二代入社,有親情的基礎,容易融入扶輪社。
2012年1月24日我訪問加拿大溫哥華扶輪社(成立於1913年),社員約有150名,在溫哥華市中心高級的Terminal City 例會。
社員分成四種類型:(1)一般社員、(2)企業社員、(3)家庭社員、(4)青年領袖社員。家庭社員就是寶眷社員,扶輪第二代相當於青年領袖社員。
台灣扶輪社員人數約3萬4千人,排行世界第八位,多於英國,少於義大利。前國際扶輪社長黃其光PRIP Gary在2014-15年度擔任RI社長時,承諾台灣社員人數達4萬人,但經過幾年台灣社員人數還是停留在34,000人左右,今年一月PRIP Gary召集台灣12地區三屆總監(DG、DGE、DGN)成立「扶輪台灣隊」,希望一起努力將台灣社員人數衝上4萬人,有理想我們就要去實現,奇蹟就會發生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